保卫部工作职能
保卫处是落实国家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学校治安和消防工作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1、 负责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师生员工,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依靠师生员工做好“四防” (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责任事故)工作。
2、负责对校园的各个部位特别是重点要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全校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维护校内交通秩序,保障校内交通安全。
3、负责处理校园内出现的突发治安问题,协助公安部门侦查校园内发生的刑事和治安案件。
4、在国家安全机关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我校国家安全小组的日常工作,做好内部保卫和政治稳定工作。
5、负责教职工和学生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政治审查。
6、负责做好来校的外籍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管理全校的集体户口及每年新生和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工作,组织好新生居民身份证的办证及发放工作。
8、组织开展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确定防火重点部位,搞好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组织防火安全检查。
9、配合公安机关对校园内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对暂住人口(包括三队人员)的管理。
10、负责校卫队的管理,安排门卫值勤、巡逻、看守,检查学生宿舍、办公楼安全值班情况。
11、对居委会的工作进行协调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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