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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部工作职责总 则 为行使保部各项工作职能,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加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学校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治安秩序,特制订各级(类)人员岗位职责,以示负责。 分 则 部长(副部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公安保卫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根据学校各时期所出现的突出治安问题,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以治理,给全校师生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的教学、科研、学习、工作、生活环境。 三、做好动态信息工作,并能及时准确地反馈,为学校领导、上级公安部门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每周召开一次部务会,部署检查工作,掌握第一手材料,做到心中有数,根据不同的情况,提出工作的要点及要求,每学期要作一次工作小结,全年要做一次工作总结,并提出次年的全年工作要点。 五、对全部干部职工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督促部门同志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六、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坚持正面教育,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学习,充分调动全体同志的工作积极性。 办公室职责 一、协助部领导部理日常工作,根据部领导的批示,检查各科的工作情况并向部领导汇报。 二、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对本年度工作总结、及起草文件、做好月度报表。 三、将部领导的意见上传下达,联络各有关部门,协调各科的工作。 四、积累资料,并做好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 五、协助学校校园综合治理委员会做好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考勤工作。 七、负责收发处理公务文(函)件,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印章。 八、做好接待工作,处理好来访来函。 九、负责编报、领发加、值班补助费、奖金、福利费。 十、负责办公用品的领发及报刊杂志的收订工作。 十一、管理好部内使用的公物。 十二、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保科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校师生的政治安全稳定和户籍管理工作。 二、认真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对学校师生员工进行国家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维护学校政治安全稳定。 三、建立科学畅通的信息渠道,收集影响学校政治稳定的信息,分析和预测形势,制定相应的对策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妥善处置影响政治稳定的各种苗头和突发事件。 四、在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指导下,开展专门的调查研究工作。掌握各类重点人员的动向,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对我实施渗透、破坏、颠覆、分裂等破坏活动。 五、协助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师生出国、出境等活动的政治审查工作。 六、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重要时段节点的校园维稳工作。 七、负责学校师生户籍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新生户口录入、毕业生户口迁出及新进教职工的户口落户、户籍窗口业务办理和日常管理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治安科职责 一、负责维护全校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和校园安全管理。 二、贯彻执行治安法规,依法制止、取缔妨害校园安全的行为。 三、参加、组织安全检查,坚持日常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 四、负责参加重大刑事案件的现场保护,配合公安部门查破重大刑事案件;对一般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发生,要迅速到达现场,按照程序要求,积极开展内查外调,查破案件。 五、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熟悉掌握全校违法人员的动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六、定期召开科务会、布置工作,分析、研究校园治安等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管理工作。 七、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安排人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违法人员的帮助教育工作。 八、经常同有关公安业务部门联系,掌握各种治安信息,并做好反馈工作。 九、加强对校园流动人口管理,落实管理措施,严格管理,规范校内流动人口的行为。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学校消防安全。 二、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四、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做好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检测和更换工作。 五、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六、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七、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八、做好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九、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十、受理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投入使用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二、协助消防部门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做好火灾事故善后工作。 十三、实行防火巡查制度,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逐级上报,并向有关单位下达告知书,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 十四、做好各类消防项目方案、经费的申报以及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五、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